丈夫死亡,夫妻名下房屋一半份额当然为丈夫遗产?

       律所来了一对七旬老夫妇,颤巍巍诉说:“我儿子婚前都买好了房子,贷款也还完了。只是为了使用儿媳的公积金,故将房产证加上儿媳名字。现在儿子在与儿媳的离婚诉讼中去世了,儿媳竟然要主张房屋一半的产权,剩余的一半作为儿子的遗产来分割,很多律师也说儿子的遗产确实为房产的一半……我们觉得非常不公平…….”  

      根据两位老人的叙述,在接受委托之后,本所律师姜涛、吴永红律师通过调取涉案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其儿子离婚诉讼的相关证据,认为其儿媳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失公平。根据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以及审判实践,最终促使其儿媳达成了和解:其儿子的房屋份额的72%作为遗产!两位老人很欣慰,主审法官也非常认同我们的讲解和执行法律的能力。